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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入库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需要,经医院采购小组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入库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项目招投标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研究院招标采购业务范围内的采购代理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采购的货物设备、服务及工程类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代理协议签订生效后2年内,起始时间以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等。
2.组织开标及评标工作,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提交文件进行审核,对招标程序、中标结果负责。
3.处理、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供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咨询。
4.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汇总、保存、移交工作等。
5.组织外部专家论证工作。
6.其他招标相关工作。
四、代理机构入库条件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参加入库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及政采云平台登记备案,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在吉林市有办公场所,可承接项目所在地的招标代理业务。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需具有至少一名注册造价师。
五、代理机构报名入库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公司简介(资质、组织机构、人员结构、获奖情况以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4.委托他人参与遴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比选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报名要求及相关工作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16:00,请报名机构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200号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药械科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594429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