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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加强医用耗材及试剂在采购、使用环节的规范管理,防控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和临床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增强配送能力,提高采供效率,加强管理不合理使用,我院拟对采购的医用耗材及试剂配送服务供应商进行遴选。我们诚邀具备良好信誉、服务完善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对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常规耗材、检验耗材、专用试剂等耗材的配送服务供应商进行遴选。(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1年
三、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配送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截图)。
2.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提交材料要求
意向单位需提供《响应文件》, 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请各供应商根据《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耗材、试剂目录》按照《耗材、试剂报价表(样表)》提供产品报价表(填写价格),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须提供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注册的供货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例如企业管理及人员情况)。
7.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仓储能力、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医院现有业务的接替措施及解决方案,配送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或材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如发现有虚假的,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遴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地址
1.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接收材料地址: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 器械科。
3.联系人及电话:潘科长,15944297540。
2024年12月11日